第二百一十三章 红喉港 4 两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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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兰回到“空屋”时,璀璨的魔法星河已向西侧倾斜了约有三分之一,盗贼虽然看不见魔法星河,但仍能从天光的明暗与普通星辰的亮度大略分辨出现在的时刻——原先在他尖颚港的住所里,也有着一只与黑发施法者所有的计时器相仿的小玩意儿,只是它和其他东西一样,自从他被“银指”作为替罪羊交出去之后,就不知落入了那个杂种的手里(很有可能就是公会的法师,精准的计时器向来就是施法者们的心头好),不过葛兰并不十分怀念它,一是它对老练到可以用呼吸与心跳计数的盗贼来说并非必需,二是他总还能弄到这么一个的,就像之前他积聚起那笔可观的财富那样。

    这个景象令得从不关心这些的盗贼也不禁为之短暂地驻足欣赏了一会,然后把他的注意力带走的是一股鲜美而甜蜜的芳香。

    葛兰一眼就认出了那只曾被梅蜜拿在手里的锅子,它被半埋在木炭的灰烬里,保持着滚热的温度,里面不但有一大块蟹肉,还有好几只已经敲碎过以便入味的蟹脚,考虑到盗贼可能回来很晚的关系,凯瑞本给他留的是用红咖喱烹制的那部分——异界的灵魂在本位面的时候并不是一个擅长烹饪的人。但他有个长处就是不会吝啬香料和糖(虽然他差点就放多了咖喱),雪白的蟹肉浸没在红彤彤的粘稠汤汁里,香味浓郁就像是你一伸手就能抓住,就算是个已经饱足的人也未必能够受得了这份诱惑,何况葛兰早就饥肠辘辘了。

    一整个黄昏与小半个夜晚他都在忙于周旋与买卖,血红酒与朗姆酒在黑黝油亮的桌子上推来推去,桌面上确实有佐酒的小餐点,但都是些红喉港的特色食物——海星、海参、水母还有一种很小的尖头螺,根本吃不出什么味儿,除了大小与肉质可以说是毫无区别。都有着那么一股子令人作呕的腥臭味——如果能让葛兰找到第一个想得出把这些东西拿来吃的家伙他准会一刀子一刀子地捅死他,颜色艳丽的海星被成盘地蒸熟端上来,翻开外皮就能看到又像是凝固的脓疱又像是赘生物的暗绿色的东西,当然,你可以把它叫做海星肉,当地的人把它撒上盐,浇上烈酒来吃,而葛兰尝过第一只就差点把它以及胃里所有的东西贡献给了旅店的地板。

    为了逃开海星他吃了水母,据说是水母的皮然后经过腌制而炮制出来的。对了,某个经过红喉港的法师给了它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海月亮,但对葛兰来说。无论是海太阳还是海月亮又或者是海星星都无法改变这种东西就像是一块无味无色牛皮的最终结果,直到现在他还觉得胃里沉甸甸的。

    既然已经有了前面两样,又怎么能少掉海参呢,说实话。这种东西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褐色的大蛆虫,吃起来也一样,它还被整条地放在汤里。竖着它的尖刺。

    最后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下是谁先把这些东西放上了桌子,一个同行告诉他这些原本都是奴隶的食物,直到某个领主觉得即便给它们吃这些也太浪费了。

    “吃惯了还是不错的。”那个人说,一边呼里呼噜地喝着他的海参汤。

    凯瑞本交给葛兰的皮囊里不但有着上百枚金币,还有着十几颗未经打磨的宝石——这种石头在混乱地带也是可以作为硬通货使用的,旅店里不是没有好东西,最起码的,新鲜鱼肉、龙虾、羊肉或是鸡肉还是有的,问题是葛兰并不准备让自己变得太过显眼,请人喝上一杯廉价的麦酒或是朗姆酒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如果你愿意在食物上花费太多那么你想要其他什么东西的时候也得拿出两倍或是三倍的代价来。

    “但你的主人似乎不是个那么吝啬的人。”那个人说,他是红喉港的一个盗贼,没有工会,在龙火列岛这种情况很常见,领主不允许有任何人掌握着超越自己的权柄,牧师与盗贼于他们而言都是想要谋夺列岛的一丘之貉。

    “你也说了那是我主人。”葛兰喝了一口朗姆酒,借着烈酒的味儿将海星肉的腥臭冲淡——他没说自己与施法者是同伴关系,这只会带来多余的警惕,只说自己被他雇佣。

    “但这些东西——有些只有施法者才会需要……这是你主人要的吧?”

    “问题是我不想白干。”

    “你可以把价钱抬高些。”

    “你是说让我对一个施法者说谎?”

    “不是一样从里面弄钱?”

    “不,不一样,一只狗只想吃块骨头的时候你当然不会介意,如果它想要吃你汤里的肉呢?”

    “这个价钱我们弄不到你要的东西。”

    “红喉港并不止这一家旅店或是酒馆对吗?”。

    “别太得寸进尺。”

    “你觉得……”

    人们突然的喧哗打断了他们的对话,葛兰从诸多身体的缝隙间瞟了一眼,一个女人,或者说,一个女性奴隶正被拖入旅店的前厅,很明显,今天这儿又能开赌局了。

    葛兰将自己的匕首放在桌面上——不是那柄精金匕首,而是从考伯特的船员之一那儿弄来的,精钢质地,鲨鱼皮的鞘,他将匕首拔出一点,匕首的刃上闪烁着浅淡的光芒。这是他请克瑞玛尔做的魔法效果,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戏法,但如果只是用来警告或是欺骗的话这点就足够了。

    “好吧……好吧,”那个人举起双手,沮丧不已地说,“真是活见鬼了,施法者们总是很慷慨的。”

    “我不是施法者。”葛兰说。

    那个人起身离座,但他的酒杯还放在原处,杯子里还有大约两三盎司分量的朗姆酒,这表示他还是要回来的——在一个强壮的男性——他的手臂上纹着一枚下方交叉陈列着两柄细弯刀的骷髅。表明他是海盗船上的一个重要人物,在女性奴隶干瘪的胸部上留下第十五道伤口的时候,那个人就回来了,他打开拎来的皮囊让葛兰看货,里面的东西十分驳杂,但成色确实不差——有些上面还带着不祥的血迹。

    就像盗贼公会一样,海盗船上也有法师,他们会留下自己需要的东西,其他的就拿出来换成金币。还有一些施法者,往往会因为麻痹大意而被盗贼偷去次元袋或被刺客窃去性命。

    葛兰飞速地点选了自己需要的东西,那张纸条上的内容已经被他牢牢地挤在了心里,然后依照之前说好的价钱——虽然那个人一直在不甘不愿地叽叽咕咕。但葛兰并不是一个新手,他知道那个人就像他一样满意于这次交易,黑暗中的买卖并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总是干净利索,某些时候他们比街头小贩更热衷于讨价还价。对金币表现的一无所谓甚至会让他们误以为你将他们当做乞丐看待——他们会万分恼火,而你永远也不会想要知道像这样一个小人物会给你带来多少麻烦。

    盗贼离开他们的桌子时,那个人也站了起来。既是护送也是监视,他们需要经过的地方包括被人群簇拥着的前厅,银币与金币投入木桶里的叮当声不绝于耳。在那个人设法挪开一个酩酊大醉的半兽人时,葛兰稍稍停了一下,他的视线落在那个女性奴隶身上,她浑身不着一物,没有受到捆绑,但就算是刀子落在她身上她也一动不动。

    旅店的火把照亮了那个区域,因为失血,她的深褐色皮肤泛起一层死灰般的白色,盗贼注意到她的背部有着一个很大的方形烙印,大的几乎覆盖了整个脊背,最上面用约有一个婴儿手掌大小的端正字体写着“我是龙火列岛的奴隶”,下面详细地“写”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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